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事件违法性 福岛核污水排海或于7月实施
日本核废水排海事件有三个方面的违法性:
第一,决策程序违法性。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日本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确保国内环境污染事件不对其他国家管辖海域或公海造成污染。但日本将124万吨核废水排入太平洋必将污染海洋环境或增加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日本擅自决定向海洋排放核废水,也未依法履行公约规定的程序性义务,明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二, 环境污染的违法性。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法律义务,同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而日本却执意决定把124万吨核废水排入海洋使国际海洋环境面临严重损害风险,日本并未“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因此,无论日本未来排放的核废水是否符合安全排放标准,日本的行为都从根本上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辐射防护的基本法律原则。
第三, 违反其他国际公约的可能性。
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问题还可能适用《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安全公约》以及《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等公约。例如,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问题可能适用《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日本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筑物上有意地在海上倾弃核废水,属于“倾倒”行为,即使在日本把核废水倾倒于其内水的情况下,鉴于124万吨体量如此巨大的核废水必然产生通过洋流产生跨界影响,则仍然可能违反该公约。
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事件违法性 扩展
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曾对福岛核污水排放进行计算机建模,结果显示,一旦污水排放入海,57天内,含有辐射性的污水就将扩散至太平洋的大半区域,只需3年,美国和加拿大海域就将遭到污染。美国《科学》杂志8月刊文称,除了目前为人所知的氚元素,核污水中还含有多种放射性物质,需要高度关注将污水释放到海洋可能带来的潜在危险。
国际原子能机构去年4月表示,日本需要监测核污水排放入海措施带来的影响,同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积极进行沟通,向所有利害攸关方透明公布核污水入海相关信息。
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事件违法性 扩展
是属于违法的。
一:是不仅仅对海洋和海洋里的生物有很大的影响。
二 是会使海洋里的生物产生突变
三 不仅对海洋,同时也对我们人类而言也是有很大的影响,一旦喝下去会产生致命的,更是会对人体产生基因突变。
说穿一点就是对全球都有极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