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流程 浙江省人事厅
(一)单位档案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存档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办理;
2、填写《单位档案调出基础台帐》签字确认;
3、档案密封转出。
(二)个人档案转出
1、存档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2、填写《个人档案调出基础台帐》签字确认;
3、档案密封转出。
二、归档
《单位档案调出基础台帐》、《个人档案调出基础台帐》、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调档函,按年度归档并长期保存。
三、服务承诺
符合条件,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