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流程 浙江省人事厅

(一)单位档案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存档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办理;


2、填写《单位档案调出基础台帐》签字确认;


3、档案密封转出。


(二)个人档案转出


1、存档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2、填写《个人档案调出基础台帐》签字确认;


3、档案密封转出。


二、归档


《单位档案调出基础台帐》、《个人档案调出基础台帐》、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调档函,按年度归档并长期保存。


三、服务承诺


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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